信息编号: | 116892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山东 |
工程名称: |
山东东营市河口区鸣翠湖北路(海河路至海湖路段)建设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城区改造建设指挥部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166号 政府采购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101号 工程名称:鸣翠湖北路(海河路至海湖路段)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包工包料,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批准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东起现有黄河路,西至海河路,属于城市次干道,长1679.48米,其中南北路段宽度为18米,长度为249.3米;东西路段宽度为15米,长度为1430.1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污排、雨排及LED路灯99盏。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投资概算:本工程投资概算为人民币1787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融资 工程地点:河口区湖滨新区鸣翠湖北部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工程施工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报名工程施工企业提供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东营市以外的投标企业另须提供2012年度外埠企业进入东营市施工资质验证证明和验证申请表、河口区外企业必须提供河口区2012年度备案登记表、省外企业需提供入鲁许可证、东营市河口区建设领域招投标清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由河口区或投标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二份。 报名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应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总监证书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东营市外监理企业必须提供2012年度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河口区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河口区2012年度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由河口区或投标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二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同时购买招标文件,交纳图纸押金,领取施工图纸。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2012年8月9日至2012年8月15日17:00时前(正常上班时间)。 发售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101号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五楼518房间)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15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投标企业报名资格预审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七楼)。 联 系 人: 杜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85536 13255607266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监察局、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报名期限: | 2012/8/9至 2012/8/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