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178085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徐州市沛县汉兴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的汉兴路改造工程监理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国有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沛县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沛县经济开发区。 (2)工期要求本项目自前期工作阶段开始至竣工后保修期结束。 (3)投资控制额:约2187万元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三控、两管、一协调、安全管理,本项目自前期工作阶段开始至竣工后保修期结束期间的监理工作。 5、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省)注册监理工程师 6.请申请人于2012年8月17日至2012年8月23日(节假日、公休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正阳中路20#,市政公司五楼)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每份资格预审文件500元)。购买截止时间至2012 年8月23日17时00分。 并于2012年8月27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校验原件,经办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相关证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7.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否则拒绝报名)交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收款人: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沛县中行,开户账号470258207006。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沛县招标办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帐户。 G、资格预审合格或确定入围的单位,其递交的该银行汇票将被入账。投标人持开具证明到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8. 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 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提供正本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2) 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委托书。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 所报总监工程师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监理注册证书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6) 拟选派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 (7)外市监理企业报名前,需到徐州市建设局五楼建工处办理监理资质和监理从业人员单个监理项目核验手续; (9)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上(2)-(9)资料报名时需出示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资格预审申请书需提供正本一份。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9.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 10.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缴纳从本企业账户开出的履约保证金。 11.其它:选派监理工程师开标时必须到场接受专家询问或答辩。 12.评标办法:单因素评标法 联 系 人:刘念春 电话:15365869000 招标人(盖章)
联 系 人:董道春 电话:89648809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沛县正阳路 |
报名期限: | 2012/8/17至 2012/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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