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17979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街头绿地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街头绿地工程已经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投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街头绿地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项目规模:街头绿地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 4、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5、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6、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7、投资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三、本次招标工程为 一个 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玉兰园、樱花园、梅园、紫薇园、储绿等六个街头绿地监理服务工作。 监理范围:委托监理范围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主要指 玉兰园(世纪大道与五台山路交叉口西南角)、樱花园(世纪大道与峨眉山路交叉口西南角)、梅园(世纪大道与东环路交叉口西南角)、紫薇园(新都路与五台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储绿(黄山路与松江路交界处东南角、新都路与峨眉山路交界处西北角)等六个街头绿地,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养护、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监理内容:所监理工程的范围和时限与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养护、保修阶段的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监理服务的内容主要指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范围内对工程承包人、货物供应商等工程参建单位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工作内容及其职责。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年龄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并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现场监理组主要人员的资质和要求: 除总监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 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专业(专业以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上所注专业为准,下同)为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各1名,电气或机电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1名; ② 造价工程师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可兼职; ③ 现场监理员:至少3名,其中专业为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类、电气或机电类至少各1名。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自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投标总监变更后再次投标的,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按苏建招[2009]14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5、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总监及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不少于9人] 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2年1月—2012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6、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总监理工程师能常驻现场开展监理工作,并且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押存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拟投入的现场监理组成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进场后不得另兼其他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 7、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投标。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保证金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分理处, 帐号:32001735336059090909,联系电话:15161993003联系人:卞琳),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电汇、网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须凭汇出证明及基本帐户证明到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企业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非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中标人的诚信(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实施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的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八、请经办人于2012年 8 月 18日8:30时至2012年 8 月23日18: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6室,联系电话:0515-68661816,联系人:陈佳俊,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九、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9911815、68820911。 十三、招标公告网址: http://www.ycedz.com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杨莎莎 联系电话:0515-89020839 联系地址:开发区五台山路与新都路交叉路口东北侧 |
报名期限: | 2012/8/18至 2012/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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