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187419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湘西自治州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JSTC2012-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西自治州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局以州发改社会【2010】17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专项资金50%、地方配套资金50%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监理和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吉首市乾州东区水厂路南侧 2.3 规模:新建康复中心大楼一栋,10层,占地6.9亩,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工程投资估算约1600万元。 2.4 监理招标范围:湘西自治州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平面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内容。 2.5 监理服务期:24个月(施工工期12个月加缺陷责任期12个月); 设计工期:(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方案设计文件; (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初步设计文本通过评审后,35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6 监理拟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2.7 监理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湘西自治州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标段:湘西自治州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湘西自治州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3.1.2具有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3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第二标段(湘西自治州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需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监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应具有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拟任职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3.2.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当一个标段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在3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一个标段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只有3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2开标前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定3家投标单位入围。 4.3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 每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00元,由投标人存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户名: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账号:4300 1510 3730 5250 206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湘西自治州吉首边城支行)。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4日17:00时。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4 日至2012年 9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吉首市湘泉步行街B栋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7.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7. 3.1第一标段(湘西自治州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1)本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验证并提交一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 7.3.2 第二标段(湘西自治州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1)本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仅湖南省外企业提供)。 5)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的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验证并提交一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8.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 年9 月 4 日09 时 30 分,地点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五楼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2 年9月 25 日09 时 30 分,地点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五楼会议室。 8.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2 年9月 25 日09 时 30 分,地点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五楼会议室。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 第一标段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第二标段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文艺路 地 址:吉首市湘泉步行街B栋四楼 邮 编: 416000 邮 编: 416000 联系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陈婵婷 电 话: 13974305926 电 话: 0743-8723938 传 真: 传 真: 0743-8723938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xxjishun@126.com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建行湘西自治州吉首边城支行 账 号: 账 号: 4300 1510 3730 5250 2061 11、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1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杨主任 电话0743-8223219) |
报名期限: | 2012/8/24至 201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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