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191664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丹阳市常泰高速公路配套绿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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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江苏省丹阳市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常泰高速公路配套绿化工程监理已经丹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常泰高速公路丹阳段沿线
(2)工程监理规模:绿化面积约46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2500万元,监理招标控制价42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阶段的监理咨询服务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含)以上
(2)拟选派监理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国家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按江苏省住建厅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必选条件为: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注册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⑧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监理师】
注:出具证明时间必须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日。
7、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7.1、总监理工程师的人选(10分)
7.2、拟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25分)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应至少符合下表要求:
注: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除国家/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外,也可以为建设工程类国家注册人员担任,包括建造师、造价师、建筑师、结构师,投标人按规定根据施工各阶段合理配备人员确保工程需要,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所有人员均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为准)。(中标单位的工程总监及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人选,工作日不得缺勤,中途不得更换。)
达不到以上人员配备,采用一票否决制;达到基本配备得13分。
7.3、监理大纲(20分)
7.4、监理费(35分)
本工程造价为2500万元,取费按照苏价服(2007) 195号文规定收取,本工程属丹阳市政府投资工程,根据丹政发[2010]94号文,各投标单位需在按国家规定基准收费基础上下浮20%后进行报价。本次报价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35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1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
7.5、检测设备(5分)
备注:所有检测设备必须以本单位购买的发票复印件为准。
7.6、监理企业信誉业绩(5分)
7.7、企业和投标总监近两年有不良行为纪录的,一次扣1分,累计最多扣5分。(投标单位如实提供,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备注:(1)类似工程是指2010年以来一次性承接绿化工程合同金额2500万元以上监理工程。
(2)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公证件不等同于原件。
8. 法人面谈制度: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建厅苏建招[2010] 333号文件精神,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开标前现场面谈,因故不能参加面谈的,可将法定代表人面谈内容刻录光盘于开标前提交招标人。(面谈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报名时间:
10.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www.dyzgw.com.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封标档案袋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市场科购买。
10.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报名回执码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财务科索取发票。
11.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0.8万元、诚信保证金: 2万元,必须是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具的汇票。(持投标保证金汇票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财务科开据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户名: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10402202900012451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1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3.入围方法和数量:经公告后报名人数全部入围,报名人数不足3家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的,依法重新发布公告。
14.付款方式:工程开工付合同价款的10%, 工程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15.招标人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朱浩鸣 传真: 电话:0511-86883089
邮编:212300 E—mail:
16.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彭莺 传真:0511-86578112 电话:0511—86578112
邮编:212300 E—mail:
17.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吕忠民 传真:0511-86921820 电话:0511—86921820
邮编:21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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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2/8/29至 2012/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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