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19632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潇水、湘江永州市中心城市城区段生态治理及防洪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的委托,就“潇水、湘江永州市中心城市城区段生态治理及防洪工程监理”,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现将其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经永发改投[2012]186号文立项批准建设,发改许准[2012]60号文核准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工程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投资控制 2.1项目概况:潇水、湘江永州市中心城市城区段生态治理及防洪工程项目位于永州市中心城市,北起于冷水滩区永州大桥,南止于零陵区香零山大桥,东西两岸长72千米。项目启动段位于冷水滩区,北起于永州大桥,南止于长丰二桥(城南大桥),东西两岸长20千米。 2.2招标范围:永州大桥至香零山大桥段东西两岸规划、永州大桥至长丰二桥段东西两岸设计、永州大桥至长丰二桥东岸段施工。计划工期二年,其中永州大桥至潇湘大桥东岸施工必须在2013年春节前完成。 2.3投资控制:永州大桥至长丰二桥东西两岸生态治理及防洪工程监理费约300万元。 2.4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5监理服务周期:从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监理],其中工程施工工期为750日(日历日); 2.6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以业主要求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监理标段发包 三、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省外监理企业还须凭有效的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6人,具有建设部(或建设厅)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专监中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的专业以注册证注册专业为准;工程测量、风景园林工程专业以学历证或职称证注明的专业为准;造价工程师可兼任,但必须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承揽本省工程监理业务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5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监理员上岗证;上述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按业主规定的本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由投标人自行增加配置关键岗位人员,但不得少于最低配置保障要求(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监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拟配备现场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 3.4省外企业承揽本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1]291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5.2交纳方式为: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开户名称:永州市管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保证金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逸云路支行;银行账号:4300 1510 1710 5250 279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 年9月21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还;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退还。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答疑 6.1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 8 月 31 日至 9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省外企业必须法定代表人到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持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拟任1名项目总监注册证、6名专监注册证、5名监理员上岗证等资料到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9、70号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省外监理企业还应按湘建建[2011]291号文件规定办理好监理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供由该省建设厅出具的拟派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监项目证明)。以上资料均要求验原件,其中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留原件一份,其他资料需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需加盖企业公章。 6.2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款,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代理公司 (QQ945513188)邮箱,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并请各投标人予以回执。 七、投标时的要求及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9月21日15:00时整(北京时间);投标及开标地点: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本工程项目总监工程师)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影印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原件、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及有关证明原件、养老保险证明(彩色影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参加资格审查(所有证件的原件提供给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查验真伪),身份证必须要提交二代身份证,否则视为缺身份证作废标处理; 7.4省外企业应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总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和地点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九、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十、联系方式招标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 刘先生、杨先生 联 系 人 : 张 先 生 联系人电话:13874702496、13973472858 联系人电话 : 15974091088 2012年 8月30日 |
报名期限: | 2012/8/31至 201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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