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206223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宁省朝阳市牛河梁遗址文物本体保护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
工程简介: |
[ 招标单位:朝阳市牛河梁遗址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 ] 招标代码:04212012150211 监理|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朝阳市牛河梁遗址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社会【2010】131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文物本体保护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朝阳市牛河梁遗址文物本体保护工程监理。 2.2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包括遗址保护工程、本体加固、土体加固、文物修复等,具体见清单项目及文保方案要求。 2.2 项目地点:辽宁省凌源市红山街道牛河梁村。 2.3 项目总投资:约400万。 2.4监理时限:由工程基础及土石方工程开始至工程保修结束后止。 2.5招标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6投标保证金: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监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BBB级(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9月04日至2012年09月0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1房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报名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的投标人超过7家,招标人会视情况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查,发现挂靠及其他作假行为将拒绝投标人参与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9月26日下午13:30时。 5.2 开标时间为2012年09月26日下午13:30时。 5.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朝阳商务宾馆四楼中会议室(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三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市牛河梁遗址管理处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1段88号文化大厦西侧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传真:0421-288036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024-23388267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帐 号:135601040003330 邮 编:110005 |
报名期限: | 2012/9/5至 2012/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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