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0100G121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陶瓷小区棚改配套道路石油路、迎新街道路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2)1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具体实施由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垫资建设,2013年通过城建计划尝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陶瓷小区棚改配套道路石油路、迎新街道路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迎新街、石油路 2.3建设规模:迎新街全长826.01米,宽25米;石油路全长553.79米,宽40米。 2.4合同估算价:总投资3690万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10月17日,计划完工时间2012年11月30日,总工期4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黑龙江省内投标人需具备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外省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监理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民安街122号)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总监岗位证书,外地企业需提供黑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 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民安街122号)持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3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招标文件。代理公司不负责因招标文件晚到或丢失所引起的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哈尔滨市建设网、黑龙江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org.cn/>、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一曼街80号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李增樑 马超 电 话:0451-82528214 2012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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