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23160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滁州市来安县滨河东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 来安县建设局。 2、计划工期:不高于120个日历天。 3、招标项目名称:来安县滨河东路工程施工监理。 4、招标项目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5、招标项目规模:长750米,宽17米。 6、招标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7、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来安县县内。 8、项目建安预算: 工程预算造价约1400万元。 9、监理费率: 0.8% 。(监理费用=工程结算价*监理费率),监理费率不做调整。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单位的独立法人。 2、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及总监可为同一人)。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专业 ,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外地企业可在中标后办理备案手续) 4、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监理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5、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份(注:"申报资料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1)封面(须加盖法人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书(须加盖法人公章); (3)法人代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 (4)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5)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多于2个在建工程的证明及在建项目业主同意其投标的证明原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8)监理组织结构及监理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监理人员总共不少于4人,须持省级颁发的上岗证,须加盖法人公章); (9)拟派于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10)随机摇号方式监理投标确认函;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将不予接收。以上3、4、5、6、7、8、9、10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开标前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最多有2个在建工程 (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在建项目业主同意其投标的证明原件)。 7、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评标办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现场抽签决定两个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抽中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中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只有一个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的,按本条规定的方法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11、定标: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2、投标(信用)保证金数额:0.3万元 (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招标管理局账户) ; 收款单位: 来安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来安支行 银行帐号: 1313060029300053123 交纳时间:2011年5月20日17时之前交纳完毕(到账,不接受汇票) 未缴纳投标保证(信用)金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3、监理酬金:监理费用=工程结算价*监理费率; 14、付款方式:按当月施工进度比例的80%支付监理费,竣工验收合格、施工结算、资料归档及审计结束后支付完毕。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11年5月17日 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1年5月23日9时30分,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来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5楼)。逾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 4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5月23日9时30分;地点: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来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5楼)。 5 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公示3日后发放 6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张伟,13955024553 7 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张大鹏,0550-2368080 13866911998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未交纳该费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报名期限: | 2011/5/17至 2011/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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