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262356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海安县文化艺术中心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编号:HAX201209171881660
1. 工程名称:海安县文化艺术中心工程监理
2. 工程概况:工程总建筑面积为57814.1平方米
3.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下述最多 1个标段的投标,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4.企业、项目负责人报名的业绩条件:(1)企业及项目总监近五年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监理业绩。(企业及项目总监均须提供2008年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委托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承担过具有建筑面积3500m2(或600座)以上的剧场或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展览馆(或体育馆、游泳馆、候机厅等)工程的总监业绩总监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5. 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2)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3)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6.开标需携带的资料:(1)资格后审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7. 信息发布及网上电子签到时间:2012年9月24日 至2012年10月15日(开标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
8. 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时间2012年9月25日起;地点: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和(或)行业快讯海安资格后审专栏,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所有资料费用合计人民币 300 元,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60000 元整。
9.确定中标人方式:本工程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10.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012年9月24日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七部委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各潜在投标人的监理大纲、监理取费、总监及监理人员素质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以得分最高者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注: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单项计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2、本工程对投标文件中技术标部分进行远程评审,投标人到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海安资格后审专栏下载刻盘文件并自行刻入到技术标专用光盘中,投标人应当使用专用《技术标标书制作软件》按目录要求编制技术标文件,并使用光盘中内置的检查工具进行格式检查,确认无误后将数据文件保存在技术标标书专用光盘中,投标人未使用上述软件导致投标文件的内容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评分项规定为投标人的目录,投标人不能自己设定目录。开标时,光盘中的数据将由清标工作组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派的技术人员导入电子评标系统供评委评审,原始光盘作为招投标资料存档。当投标人技术标导入评标系统后,应由该投标人对导入的投标文件确认,招标人应作好相应的书面记录。
注意事项:
1.单位及个人资格、资质、获奖证明等材料必须携带原件,以便备查。
2.总监业绩需提供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委托监理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以便备查。 3、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如已签订了监理合同,招标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追究其一切责任。
v |
||||||||||||||||||||||||||||||||||||||||||||||||||||||||||||||||||||||||||||||||||||||||||||||||||||||
报名期限: | 2012/9/24至 2012/10/1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