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28155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古蔺县太平镇垃圾处理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第二次) |
工程简介: |
古蔺县太平镇垃圾处理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古蔺县太平镇垃圾处理工程(一期)已由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古发改投资[2011]30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古蔺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古蔺县太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及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第二次)。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古发改投资[2011]308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207090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博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古蔺县太平镇垃圾处理工程(一期) 2.2工程地点:太平镇高笠村三组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工程含防渗系统土石方工程、进场道路、截洪沟、地下水导排系统、垃圾坝、调节池、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等工程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5计划工期:施工标段: 180日历天,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施工、监理各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防渗系统必须由具有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垃圾场防渗处理专业工程〉资质的企业施工,若总承包企业不具有此特种专业资质应分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0 月 10日至2012年 10 月16日,登陆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uzhou.gov.cn,下同),凭注册时领取的身份证密钥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钥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11 月 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泸州市政务中心5楼开标大厅(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和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 古蔺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地 址: 古蔺县太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 熊先生电 话: 0830-7400660 传 真: 0830-740066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博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环街719号2-2-1906 联 系 人: 肖先生电 话: 028-66716676 传 真: 028-66716676 附件列表: |
报名期限: | 2012/10/10至 2012/10/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