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10253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幸福河示范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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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编号: BNJ120962-01FG 南京市建邺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建设项目幸福河示范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建住建城【2012】00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209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209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幸福河示范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东起湖西桥,西至云锦路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5) 工程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8.09万 (6)划分一个标段 (7)监理任务: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四控二管一协调,即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建设与施工单位关系 三、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和监理业务许可范围: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2)总监资质要求:市政公用专业省注册及以上监理工程师; (3)依据苏建函【2009】777号《关于公布承担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文件规定,申请人必须为文件中公示的“承担全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中的单位。 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相关证书 ②其它资料(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四、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2年10月 19日至 2012年10月26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具体时间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方法: 1)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①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② 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总监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④资格审查过程中涉及到本市的企业信誉、业绩方面的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该部分业绩材料企业可不再提供原件),外地业绩以原件为准。公证件不视为原件; ⑤开标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总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准时参加; ⑥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⑦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 ⑧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如下: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相关人员以岗位证书及注册证书为准(且必须在本公司注册),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公证件、扫描件不作为原件认定,无原件不得分。原件须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概不接受相关资料。 2、证件处于换证等状态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接受证明原件。 3、认定企业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复印件,带原件复核。业主证明、公证件、扫描件不作为原件认定,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4、监理组人员专业以监理证上所学专业为准。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6、监理大纲每项评分按梯次打分,监理大纲最后得分如无重大偏差至少得12分。评委对单项评分情况有明显差距时,应书面详细写出扣分理由。如果评委不按评分细则评分,评分结果无效。 7、监理大纲评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其余评委打分后计算综合得分。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奕 电 话:025-83335926 传 真:025-83335926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24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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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2/10/19至 2012/10/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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