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22125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河北 |
工程名称: |
河北清河县生活垃圾转运站 建设工程监理 |
工程简介: |
清河县蓝天垃圾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清河县城区 建筑面积 1550平方米 招标性质 监理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 招标代理单位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0元 招标文件价格 500元 文件发售地点 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 顾红杰 联系方式 0319-8299801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2-10-25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2-10-31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2-10-25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2-10-31 17:30:00 地区 清河县 文件发售时间 2012-10-25至2012-10-31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内容 招 标 公 告 1、清河县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监理已经清发改投资核字【2012】6号批准建设。经招标办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次招标工程为清河县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监理,主厂房建筑面积1460平方米、附属90平方米、围墙350米、户外硬化2000平方米,工程建设地点:清河县城区,资金已落实。 2.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如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外省企业提供进冀备案证明文件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通过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审核后方可领购招标文件,时间为2012年10月25日至 2012 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被邢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名单的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整。 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提交到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若有疑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垂询。 石家庄鑫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58号滨江商务大厦 联系电话: 13903190246 联系人: 曹卜允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小组成员:郅明辉、王红霞、曹卜允。 建设单位:清河县蓝天垃圾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志良 0319-8299801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903190246 联系人: 曹卜允 |
报名期限: | 2012/10/25至 2012/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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