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4385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市204国道辅道(通启高速~长泰路)工程、红星路西延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的204国道辅道(通启高速~长泰路)工程、红星路西延工程已经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城建资金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监理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区。 (2)工程概况规模: 204国道辅道(通启高速~长泰路)工程:本工程北起通启高速,南至长泰路,道路全长约1.7公里,路幅标准宽度13米。工程内容为道路、桥涵及路灯、交通设施等。工程概算约2500万元。 红星路西延工程:工程西起姚港路,东至跃龙南路,道路全长约1.33KM。实施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管道等。工程概算约28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11月至2013年06月。 3、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204国道辅道(通启高速~长泰路)工程、红星路西延工程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 国家注册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年龄不大于60周岁。 (3)企业业绩: /。 (4)项目总监业绩: 有过市区同类工程业绩,且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5)其它条件:①不接受联合体报名;②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③总监或总监代表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中任职。④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报名单位须在地方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含企业和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南通市区企业可凭本公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去崇川区检察院犯罪预防科出具证明)。 (7)报名企业及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近两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在我中心发包的工程建设中,未被处罚或通报批评。 (8)报名单位提供的企业及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业绩,如为非南通地区的工程业绩,均须提供工程收款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原件(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 5、报名单位须在规定时间递交资格预审材料(以下资料均若无注明复印件要求均须原件)含资格预审文件,项目总监证书,项目总监及企业的业绩证明原件(若本项目报名需有业绩要求的)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至报名截止日近两月的证明原件,非南通地区工程业绩所提供的税务发票(税务发票上须注明工程名称否则招标人资格预审时无法确认的视作无效),非南通地区投标人须提交的由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的原件,项目总监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及项目总监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单位须将上述资料整理齐全,统一封装交招标人。以上资料报名单位封装若有遗漏,招标人不通知其补充资料,直接影响报名单位的资格预审结果。 6、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2年11月08日前在http://www.ntcetc.cn上报名登记,同时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www.ntszjs.com左侧下载文件栏《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版》)。投标报名人须在http://www.ntszjs.com上同时登记报名信息,以上两处报名网址须同时报名即生效,如投标报名人仅在其中之一网址报名,招标人对于投标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不予接受。两处网站报名信息不一致且未有注释说明的,其报名资格将被拒绝。投标报名人须在2012年11月09日9:00-10:30将资格预审材料送至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五楼: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517室曾工)。投标人基本账户须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前,前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工农支行备案。从企业基本账户支出的保证金为有效保证金,无效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将不予通过。办理企业基本账户须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其基本户确认的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人:15358776996 许女士。 8、特别提示: 8.1企业基本账户备案: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之后应前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工农支行进行企业基本账户备案(我中心设有常驻办事处,城建中心517室),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其基本户确认的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人:15358776996 许女士。未经备案的账户视为非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的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用于投标保证金的汇出),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8.2资格预审材料提交、审查及退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当场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其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由招标人现场核验后当即退还给投标人,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其余材料(如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养老保险、劳动合同、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税务发票等所有原件)留下用于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完成后,招标人将网上发布审查合格(结果)通知书,投标人可退取资格预审原件材料(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书不予退还)。 8.3资格预审材料装订要求:资格预审材料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即A袋:原件材料档案袋和B袋:资格预审申请书档案袋。档案袋宜为普通素色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应粘贴封口并加盖企业印鉴。 8.3.1 A袋原件材料档案袋封面可在城建中心网站(www.ntszjs.com-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监理)A袋》)下载,封面粘贴于档案袋表面,装入内容为:项目总监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监及企业的业绩证明原件(若本项目报名需有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至报名截止日近两月的证明原件、企业及项目总监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非南通地区工程业绩所提供的税务发票(税务发票上须注明工程名称否则招标人资格预审时无法确认的视作无效),非南通地区投标人须提交的由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的原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电汇或进账单或银行保函的复印件。上述材料无特别申明的均为原件。A袋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后全部退还给投标人。 8.3.2 B袋资格预审申请书档案袋封面可在城建中心网站(www.ntszjs.com-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监理)B袋》)下载,封面粘贴于档案袋表面,装入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www.ntszjs.com文件下载-《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版》),投标报名申请书(投标人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完成报名后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B袋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后不予退还,由招标人入档收存。 8.4 招标人在收取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后一般将在10-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工作,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自行前往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结果)通知书并退还资格审查原件材料。 本工程报名条件的解释权属江苏省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7、本工程评标办法: 第一条 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七部委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评分采用百分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次序,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遇两家投标单位并列排名第一时,第一阶段(监理大纲及总监答辩)得分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如第一阶段得分也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决定中标单位。 第二条 评标程序 如多于一个标段,则由开标记录表上第一个签到的投标人代表通过抽签确定商务标的开标顺序,一家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已中标单位不再参与剩余标段的评审。 评标时按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为监理大纲及总监答辩评审阶段,第二阶段为综合标评审阶段。 第三条 第一阶段(监理大纲及总监答辩)评审标准(45分)。其中监理大纲40分,总监答辩5分,评分值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法): 1、监理大纲各项分值分配如下: (1)编制依据:1分; (2)工程概况:1分; (3)监理服务范围:1分; (4)监理工作主要程序:2分; (5)监理工作制度10分(含:技术交底、组织设计审核、设计变更的处理、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进度的监督及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处理、资料管理、工程款支付签审、工程的巡视及竣工验收、工程索赔签审制度,每缺一项或每项工作制度不完善的扣1分); (6)质量监控手段10分(事前控制手段1-4分,事中控制手段1-3分,事后控制手段1-3分); (7)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和常用检测仪器4分(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0 -1分、分部、分项工程评定基本程序0 -1分、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0-1分、常用检测仪器设备0 -1分); (8)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的要点2分; (9)工程项目总投资控制4分(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依据1分、工程投资的控制方法2分、工程投资控制的基本程序1分); (10)工程项目的安全控制5分(含:安全监理的依据、职责、程序、方法、检验标准,缺一项或不合理的扣1分); 2、总监答辩(5分):总监对评委所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回答,评委依据总监的回答进行评分(若投标总监未亲自参加投标答辩的,则此项以零分计算)。 第一阶段得分: (1)将每一个评委的监理大纲得分和总监答辩得分进行累加作为第一阶段的评分结果; (2)投标单位第一阶段得分=按所有评委评分结果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第一阶段的最终得分; (3)第一阶段最终得分低于27分(不含)的,不再参与第二阶段的评审。 第四条 第二阶段(综合标(55分))评分标准。综合标分为监理机构人员注册执业资格得分(20分)和监理取费得分(35分)两部分。各项分值分配如下: 1、监理机构人员注册执业资格得分(20分): (1) 符合招标文件“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附表要求的,本项得基本分12分,否则按废标处理; (2) 符合招标文件“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附表要求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每增加一个加2分;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或交通部监理工程师,每增加一个加1分;注册造价工程师每增加一个加0.5分。本项得分最多加8分(同时具有多个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师得分不作累加)。 2、监理取费(35分): 投标人所报监理费上(下)浮率在20%以内(含20%)的,先得基本分15分,且每下浮1%再得1分,每上浮1%再减1分(不足1%时按直线法内插计算),最多减15分;上(下)浮率超过20%的,按废标处理。 第二阶段得分:将监理机构人员注册执业资格得分和监理取费得分进行累加作为第二阶段的评分结果; 第五条:总得分=第一阶段得分+第二阶段得分 中标标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次序,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遇两家投标单位并列排名第一时,第一阶段(监理大纲及总监答辩)得分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如第一阶段得分也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决定中标单位。 第六条 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废标处理,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7、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招标人网址:http://www.ntszjs.com/
联系人:龚先生、曾女士 电话:81550379、81550359 传真:81550379 邮编:226007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11月02日至2012年11月08日
招标人: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12年11月02日 |
报名期限: | 2012/11/2至 2012/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