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2、本工程项目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市政专业壹级项目总监;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一等市政公用监理工程。
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将按青建管字 2008 10号文件(详见www.e-qdpm.com/gcc)进行。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2年10月24日17时前通知所有的企业。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请于2012年10月16日13:30时至2012年10月23日11:30时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或在青岛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e-qdpm.com/gcc/)进行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单位除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外地入青信用登记证或者青岛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地入青证明(适用于外地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手册及第二条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外,同时应携带本单位在线工具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下载报名凭证并妥善保管(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电话:85871707);
2、网上报名合格的单位应携带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原件、外地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原件或者青岛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地入青证明(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投标报名处进行报名。
其他说明
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第六章附则-附表2-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序号十三-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燃气热力工程:总储存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以上的燃气工程;中压以上的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的热力工程为一级工程(“以上”含本数)”之规定,本项目为中压和次高压燃气管道,所以同类项目界定为一等市政公用监理工程,特此说明。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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