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49650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州广州市同德围南北高架桥工程施工监理(A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根据穗发改【2012】209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广州市同德围南北高架桥工程施工进行施工监理(A、B标段)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广州市同德围南北高架桥工程施工监理(A、B标段)
二、 招标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文旭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人:陈工,梁工 联系电话:020-62791578,6279159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 建设地点:广州市同德围
四、 工程概算投资额:
监理A标段:建安费约3.3624亿元(含施工第一、三标段土建及附属工程建安费)。监理B标段:建安费约2.7亿元(含施工第四标段土建及附属工程建安费)
五、 资金来源:市城投集团出资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2个标段。
2、招标内容:
(1)监理A标段:
对应施工第一标段和施工第三标段。施工第一标段范围为:K0+000~K0+683.272,长683.272米,含白云一线立交,一座小桥,一座人行桥。主线桥长568米,匝道桥全长694.816米(2座)。主线桥标准桥宽16.5米,采用41米跨的钢-砼叠合梁桥;立交匝道桥采用标准跨径20.5-25米的现浇砼连续梁桥。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沥青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监控(含工程视频监控)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等。
施工第三标段范围为:K0+806.272~K2+063.26,长1256.988米,含横滘大道立交和粤溪北路平面交叉,其中地面道路235.988米,主线桥梁1021米,匝道桥梁长402.594米(2座)。主线接横滘大道立交处采用41m跨钢-砼叠合梁,标高降低段采用标准跨径25米的现浇砼连续梁,下穿北环高速处采用25米跨钢箱梁;立交匝道桥采用标准跨径25或20.5米的现浇砼连续梁桥。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沥青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监控(含工程视频监控)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等。
(2)监理B标段:
对应施工第四标段。施工第四标段范围为:K2+063.26~K3+488.889,长1425.629米,其中道路454.629米,桥梁971米。本标段含荔德路立交1处,平面交叉口2处。主线桥长971米,匝道桥梁长273.078米(2座),箱涵一座。主线桥水中跨采用30米跨钢-砼叠合梁,终点采用两联现浇预应力砼连续梁,其中为了便于以后的道路渠化而在调头车道处设41米跨;立交匝道桥A采用30米跨钢-砼叠合梁,B匝道桥采用20.5米的现浇砼连续梁桥。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沥青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监控(含工程视频监控)工程、电缆沟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等。
3、监理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4、投标申请人可以就一个或二个标段提出资格审查申请,但不允许兼中。若某个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将确定其中标金额最大的标段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某个投标人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在其它标段不再成为中标候选人。无论申请多少个标段,申请人仅需提交一份资格申请文件。但必须在资审和投标文件中注明所投标段,资格审查及投标时不同标段的项目总监可以为同一人。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2 年11月5日至2012 年11月10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2 年11月11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2 年11月15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09 年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其中任意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十、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6名且少于等于 8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8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 8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如出现最后一名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形,则选取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最高的申请人入围。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监理-市政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6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注:投标人应自备信封、胶水等密封材料,以便在核对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后对文件进行密封)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20-83630200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318号嘉业大厦15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投资招商网(网址:http://www.gdtzzs.gov.cn)和广东建设报等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2 年 月 日 |
报名期限: | 2012/11/5至 2012/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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