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49677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四川 | ||||||||||||
工程名称: |
四川锦江区锦江大道片区电力通道建设工程监理二标段招标公告(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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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锦江区锦江大道片区电力通道建设工程已由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锦发改投【2011】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锦都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锦都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锦发改招【2011】2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2011060308)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江区锦江大道片区电力通道建设工程; 2.2项目建设内容:电力通道建设工程及配套各类管线、附属工程等; 2.3招标范围: 施工: 施工工程量清单及相应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工作内容 监理:监理的全过程服务; 2.4资金来源:国家政府投资;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进入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资格预审合格企业名单的单位,具备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专业类别明细表中,专业组别为市政设施类市政公用总承包Ⅱ组及以上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施工投标企业应具有针对本项目投标提供《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应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经注册并已取得注册证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本单位在职员工,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监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应为进入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资格预审合格企业名单的单位,具备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专业类别明细表中,专业组别为工程监理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Ⅰ组及以上资格(市政公用专业资质甲级);投标企业应具有针对本项目投标提供《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应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2 项目总监具有总监证书(省外企业有针对本项目的总监聘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注册在本单位。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锦都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创意产业商务区毕升路217号 联 系 人:杜女士 电 话:028-85953466 传 真:028-8595496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K8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028-86910746 传 真:028-86917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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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2/11/7至 2012/11/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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