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沿河大道工程已经由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沿河大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东发改规〔2011〕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兴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 BT模式,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沿河大道工程; 2.2建设地点:东兴市东兴镇; 2.3工程规模:新建城市道路2660米,道路红线宽50米(其中包含罗浮江中桥1座,长160米;香车沟小桥1座,长28米); 2.4投资金额:建安总投资额约16640万元; 2.5招标范围: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沿河大道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2.6合同名称: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沿河大道工程项目监理服务合同; 2.7建设工期:54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监理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及安装、验收、结算、质量缺陷期等阶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且须在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完成或在监至少1个投资额8000万元以上(含8000万元)类似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为本企业的在职职工,且具有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完成或在监至少1个投资额8000万元以上(含8000万元)类似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11月9日至 2012 年 11 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本项目总监本人凭2012年11月份开具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项目总监报名时须提供)在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兴市民族路121号住建局办公楼五楼)报名。报名需出示的证件和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 (3)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第二代身份证(委托项目总监报名时不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只需提供复印件); (4)《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表》(区外来桂企业须提交)、《外来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广西区内防城港市外企业须提交); (5)报名时提交原件核查,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以上资料原件核查且均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以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为准,证书若已经过期或正在办理延续手续的不予承认,视为不符合报名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并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并附加扉页目录及资料所在页号和文件中顺序页码,否则不予以受理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由投标人持报名回执单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兴市民族路121号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其它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兴市民族路121号住建局办公楼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4.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兴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兴市边民互市区兴贸路会展中心三楼 联系人:苏世龙、赖富伟 联系电话: 0770-629601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康晨小区B27栋 联系人:韦喜媚 联系电话:0770-2885505 传真: 0770-2885508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防城港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港口营业部 银行帐号:892612010101389018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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