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62278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观沙岭路二期及三期、谷岳路(银杉路—滨江景观道)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2012-11-12
观沙岭路二期及三期道路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先发改函 【2012】102号、长先发改函【2012】103号文件批准建设,谷岳路(银杉路—滨江景观道)道路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先发投[2009]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滨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观沙岭路二期及三期、谷岳路(银杉路—滨江景观道)道路工程监理
1.1.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河西滨江新城片区;
1.1.3建设规模:谷岳路:全长1041m,路面宽26m,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按城市Ⅰ级次干道标准建设;观沙岭路二期(含光路~坦山路):北起坦山路南至含光路,桩号为:K1+380~ K2+306.805,全线共长926.805m,基本路幅宽30m;观沙岭路三期(坦山路~长望路)道路工程北起长望路南至坦山路,桩号为:K0+680~ K1+380,全线共长700m,基本路幅宽30m。
1.1.4项目投资:谷岳路约4000万元;
观沙岭路二期及三期约5000万元;
1.1.5资金来源:自筹
1.1.6监理服务期:本招标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
1.1.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1.8招标方式:公开。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3、招标范围:观沙岭路二期及三期、谷岳路(银杉路—滨江景观道)道路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企业近三年内(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达到6000万元以上的 市政道路工程 施工监理业绩;
(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 人、监理员2 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担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5)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近三年内(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项目总投资达到6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包括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最多有2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总监相同的任职条件,不得有在监项目(业绩不做要求);
(6)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7)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8)拟任监理员应取得监理员岗位证书。
(9)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11)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2年 4 月至2012年 9 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4)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
(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贰万元整(¥2万元)
3.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观沙岭路二期及三期、谷岳路(银杉路—滨江景观道)道路工程监理项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观沙岭路二期及三期、谷岳路(银杉路—滨江景观道)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2年11月12日起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2月6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2年11月16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
7.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
报名期限: | 2012/11/12至 2012/1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