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汇盈路及汇康路道路工程监理,已由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规资【2012】88号核准招标方式。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汇盈路及汇康路道路工程均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汇金工业城内,属新建道路项目。汇盈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二级次干道,道路控制宽度30m,双向四车道,由汇金路起点向西北延伸,全长约1011.3m;汇康路为城市支路,道路控制宽度20m,双向四车道,位于汇盈路与塘九公路之间,汇康路长约358.9m。 2.2工程暂估建安费约为3500万元,计算出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估算价约为88.78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期监理以及1年的保修期监理,施工工期为160个日历天。 2.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2.5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6监理款支付办法: (1)施工完成至总工程量的40%时,付至合同监理费的30%; (2)施工完成至总工程量的80%时,付至合同监理费的65%; (3)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监理费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所有相关的资料,并完成工程的施工结算后付至合同监理费的95%; (4)余下5%的监理费等两年保修期满后30天内付清。 收款时必须为有效发票,有效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一旦业主发现工程款被挪作它用,业主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 2.7 本项目监理招标采用投标折扣率的方式进行投标,投标折扣率上限为95.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零处理)。各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不得高于投标折扣率上限,超出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8 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形式,按中标价及图纸承包,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施工工期或工程投资变化,监理费均不予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 2.9最终工程监理费: (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中标折扣率;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0)×高程调整系数(1.00); (3)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以招标人审定的工程预算书中的工程建安费作为计费额,计算得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4)监理费不因工期的延长或工程变更等因素而调整。 3、资格审查(后审)要求: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并满足以下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诚信要求: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宗通过公开招标质量合格工程造价在27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的描述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里面描述为准); (4)项目总监要求: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单位为投标人,且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已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系统登记备案并且未处于锁定状态。 (5)总监代表要求: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6)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7)监理员:至少2名,具有《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8)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备案的信息。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其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的打印件及网址。不能在提供的网页上查询到的,则视为未备案企业及未备案人员。(如为广东省外监理企业需要提供) 上述工程人员不得一人同时担任两个岗位的职务,并提供本公司三个月或以上(即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月份)的社会保险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报名人所须提供的资料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12日至2012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2:30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下列相关资料报名: 4.1.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1.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1.3、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4.1.4、关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行的粤建法[2012]24号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进粤企业和人员实行信息备案制度。即进粤企业及其项目总监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信息备案,并能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查询。 4.1.5、投标人银行基本户证明文件(即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4.1.6、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4.2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少于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单位不足3家或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3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报名人,禁止参加该项目投标。 4.4需企业法人代表或固定投标员(持固定投标员卡)办理报名及参加各项投标活动。 4.5投标报名时间由2012年11月12日至2012年11月16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4.6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楼,联系电话:0757-87786316; 4.7接受报名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8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和报名回执于2012年11月12日至2012年11月16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联系电话:0757-87783721)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9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全部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于评标日即时摇珠产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拟定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拟定开标时间:2012年12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 林小姐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0757-87563023 电 话: 0757-87783721 传 真: 传 真: 0757-87744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