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65697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滨海园区东方大道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南通滨海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南通滨海园区东方大道工程监理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来源是由园区投资公司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成交人。 2、通州市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滨海园区围垦北区,为本区域的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道路大致呈东-西走向,本次设计西起临海高等级公路,东至围垦北区东主堤。 (2)工程规模:路线总长3.928km,道路红线宽50m。道路沿线依次跨越现状靶台竖河及规划西竖河、规划东竖河,拟分别在现状及规划河道处新建桥梁。 (3)工程内容:含路基处理(采用“排水固结+强夯”)、土方、道路、桥梁、交通设施、照明等。 (4)工程总投资:约12000万元,采用BT模式建设 (5)结构类型:沥青砼路面结构 (6)计划工期:12个月 (7)质量等级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序号 建设规模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要求 1 路线总长3.928km,道路红线宽50m。[含路基处理、土方、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等]。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120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资质: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3)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监理过类似工程的实绩资料、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 (4)拟派项目总监业绩:近三年监理过类似工程的实绩资料(含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业主证明);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独立完成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⑦、企业及总监近三年有已竣工类似工程业绩。 6、其他报名条件: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及地点见本公告第8条。 7、(1)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2)递交资格预审材料需提供以下材料(招标人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备查):a、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b、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c、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交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d、须提交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证书。e、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的有效劳动合同、近期社会保险、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f、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简介及近三年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书、业主证明)。g、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H、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及检验设施一览表。投标报名单位须确保已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不得隐瞒,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以上资料采用复印件的,须为原件复印,复印件再次复印无效。(招标人可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原件备查)。 为便于招标人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申请人应另单独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总监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预审文件完整版由投标报名人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下载,并按要求提供备注说明中的材料。(4)全套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两份。特别提示:资格预审材料须装订成册且清楚标注页码(第几页共几页),招标人不接受活页装或无明确页码标示的资格预审材料。 8、报名、资审、抽签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资审时间:2012年11月19日9时至11时(超过时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7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信息大厅(地址: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中心三楼,银河路588号)。 9、本工程招标采用含监理大纲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监理大纲通过评审后方可参与报价的评标,合理低价中标,但是投标价格为极端值或低于成本的除外。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10、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银行汇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经办人)。招标人指定收款人:南通滨海园区财政金融局;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分行;帐号:480660270542。 11、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区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南通滨海园区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513-8697801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通州区交通路43号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0513-86516066 传真:0513-86516066 |
报名期限: | 2012/11/13至 2012/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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