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7637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盐城市市区区域供水工程二期市区至永丰线清水管线设计服务市区至永丰线清水管线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市区区域供水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发改审[2011]250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现邀请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盐城市市区区域供水工程二期市区至永丰线清水管线设计服务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该工程投标。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市区区域供水工程二期市区至永丰线清水管线设计服务。 2、项目规模:工程投资估算约1200万元,设计服务合同价约40万。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从亭湖新洋经济区兴城路与234省道交叉口区域供水主干管DN800接口,沿234省道向西至永丰镇,管径DN500,管道全长约10公里。 4、设计周期:招标人提出设计要求起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并确保通过图纸审查。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必须含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给排水专业)。 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4人】与本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2年1月-2012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投标时,投标单位名称发生变更、设计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开标前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附后。 七、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须凭汇出证明及基本帐户证明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诚信保证金。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单位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除外)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中标人的诚信(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人进行施工图设计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工程设计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设计进度给中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所有设计完成后,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待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八、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2012年 11 月 15日 10:30 时至2012年 11 月 22 日 17:00 时”(如在投标报名注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2年11月 15日 10:30 时至2012年 11月 23 日 17:00 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九、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缴纳诚信保证金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一、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15-83080019。 招标人: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玲玉 联系电话:051589803201 联系地址: 盐城市文港路五星小区印汽社区服务中心三楼 附件: 评 标 办 法 本设计服务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服务质量、服务工期、技术建议书等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投标人提供的原件材料包括:(1)设计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原件;(2)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组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2012年1月~2012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缺以上原件资料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不参与下一步评审。 二、报价分计算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 2、评标基准(价)费率的确定:评标基准(价)费率为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的算术平均值。 3、报价分计算: 2.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与基准价(费率)相等的,得基本分60分; 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比基准价(费率)相比,每上浮一个百分点扣0.3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按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 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比基准价(费率)相比,每下浮一个百分点扣0.2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按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 (二)设计质量承诺 10分 基本分10分。 承诺服务技术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要求并提供优质服务,得基本分。不承诺上述服务质量按废标处理。 (三)设计周期 10分 基本分10分。 承诺设计周期满足招标人工程建设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技术建议书 20分 技术建议书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9~20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技术建议书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2.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附必要的图纸,如需要)。针对工程质量易发问题的设计技术措施; 3.设计工作计划安排; 4.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5.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技术建议书 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一页扣0.1分。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
报名期限: | 2012/11/15至 2012/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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