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8096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闽侯县城新区3#-6#路间规划中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闽安榕监招【2012】00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侯县城新区3#-6#路间规划中路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侯发改【2012】2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闽侯县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 该工程起于三号路,沿线与四号路、五号路等道路相交,止于六号路,规划长度为1664米,规划红线宽度24米。总造价约3269571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综合管线、路灯照明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监理服务期限: 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约人民币67.08万元。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闽侯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并根据闽侯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审核价调整监理服务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专业,职称为工程师及以上,且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目前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4)投标人企业法人和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也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5)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监理企业已在榕登记备案,且拟任本项目监理部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6)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任总监理 工程师近三年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及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 19日至2012年11月 23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3000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 04 日10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拟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闽侯县甘蔗镇818西路185号二层; 电话:13705928612;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498号福建省筑路机械厂五楼 ; 联系人: 小李 ;电话:0591-83819956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 帐户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1516 0142 1000 0041 ; |
报名期限: | 2012/11/19至 2012/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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