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理招标>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区市政工程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1388518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区市政工程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2]042号
开标时间:2012-12-07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2]04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区市政工程一标段(监理),已由 平潭县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 岚综实经发发改[2012]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拟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平潭县综合实验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东环北路、龙景路市政工程:东环北路设计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每小时30公里,道路全长673.12米,道路宽度24米,为沥青混泥土路面,路面设计15年;龙景路设计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每小时20公里,道理全长375米,道路宽度16米,为沥青混泥土路面,路面设计年限10年;万宝路延伸段(南环路至环岛路龙南高架桥)市政工程:万宝路延伸段设计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每小时60公里,道路全长980米,为沥青混泥土路面,路面设计年限15年。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14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东环北路、龙景路市政工程和万宝路延伸段(南环路至环岛路龙南高架桥)市政工程全过程监理,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沥青混泥土路面工程、景观改造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含电力缆化和临时电力线路改造)、电信管道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及监控工程等施工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监理服务期限:从开工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即 230.81 万元。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根据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总价调整监理服务费,该费用为监理服务期限内一切包干费用,不设任何原因(如工期延误等)监理服务费均不予调整。
2.7. 施工工期:暂定300日历天(其中东环北路、龙景路市政工程工期为15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综合类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目前无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近3年来至少完成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
3.4.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4.3 “近3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3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为一级。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1 月 22 日至2012年 11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 12 月 7 日9时3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用途;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46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12 月 7 日9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亲自到场递交标书,且应出示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等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收。投标人还须出示参加开标会和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球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可以作为被授权人,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ztb.pingtan.gov.cn》上发布。
10. 其它
10.1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潭城北路原地税大楼,邮编:350001
电话:13809529982 传真:
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传真:0591-87819706;
联系人:林都、小何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行平潭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431262810318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直单位代理结算中心
用 途(可简写):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区市政工程一标段(监理)投标保证金(可缩写)。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地 址:平潭县潭城镇龙里路县建设局旁
报名期限: 2012/11/22201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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