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江西南组团中心区滨河景观工程监理(第二次)已由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资函【2008】9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佛山市三水区旧城镇改造建设中心,代建单位为佛山市三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100%。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的监理人进行社会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北江西南组团中心区滨河景观工程监理(第二次),包括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过程和保修阶段监理。本工程主要包括园建、绿化、给排水、电气安装、啤酒街建设工程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图和相关要求,工程总面积约12.4公顷,其中土建造价约3215万元。 2.2 计划工期:工期:360个日历天,保修期为1年。 2.3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保修期满结束。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在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过程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存入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以银行开具的到帐证明为依据。 2.6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二次平均法。 2.8 付款方式: (1)当工程进度至30%时,支付至监理服务费总额(经三水区财政局审核的监理服务费预算价)的25%; (2)当工程进度至50%时,支付至监理服务费总额(经三水区财政局审核的监理服务费预算价)的40%; (3)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监理服务费总额(经三水区财政局审核的监理服务费预算价)的80%; (4)工程结算审定后15日内,支付至监理服务费总额(经三水区财政局审核的监理服务费预算价)的90%; (5)监理费余额在监理服务期满后30日内全部付清。 (6)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 (7)收款时需提供等额有效的服务类发票。 2.9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暂为66.15万元(最终监理服务费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预算价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66.15万元,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工程监理费不因工程的工期延长等因素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地点、截止时间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并已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②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③总监理工程师为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已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并且处于未锁定状态;④总监理工程师未被有关部门锁定。 3.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内容说明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表)。 3.2.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资质证书副本及《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3.2.2企业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 近三年(2009年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宗(或以上)质量合格且工程造价20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复印件及原件; 3.2.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为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已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并且处于未锁定状态;近三年(2009年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1宗(或以上)质量合格且工程造价20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总监或总监代表职务,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复印件及原件; 3.2.4其他人员要求: 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1名和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1名。均要求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上岗资格证 3.2.5提供拟派本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最近三个月或以上(至少含2012年7月至2012年9月)打印的个人有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必须加盖社保管理或收缴部门的印章。 3.2.6财务要求: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2009年至2011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其中净利润均要为正数。 3.3投标申请人报名 3.3.1报名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2报名资料一式二份,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3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当合格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3.3.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日8时30分起至2012年11月30日17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节假日除外)。 3.4.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楼); 3.5.接受报名单位:招标人委托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已报名的投标单位于2012年11月26日至 2012年11月30日17: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和报名回执到佛山市三水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耀华路2号,电话:0757-87729978)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500元,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投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拟定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拟定开标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旧城镇改造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 机构: 佛山市三水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三水区西南街道 地 址: 三水区西南街耀华路2号 邮 编: 528100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李小姐 电 话: 电 话: 87729978 传 真: 传 真: 8773912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代建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三水区西南街道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郑先生 电 话: 87721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