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41206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成都市白鹭溪生态湿地公园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白鹭溪生态湿地公园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与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白鹭溪生态湿地公园一期工程已由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锦发改投【2012】40号 的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锦江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锦江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形式为自主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与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非政府工程建设项目,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锦发改招【2012】4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主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锦江区环城生态区 ; 2.2建设内容:白鹭溪生态湿地公园一期工程区域内设计的景观绿化相关建设项目。 2.3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白鹭溪生态湿地公园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30个日历天,施工150个日历天。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条件: 3.1.1本次招标施工企业要求投标人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本次招标设计企业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3本次招标勘察企业要求投标人须是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4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投标禁入期;投标人成员单位须具备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项目总负责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下同)应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 3.3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4本次一体化施工总承包招标 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只接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3日至2012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1区二楼的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凭投标人“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及“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在上述时间内在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1区二楼从交易中心局域网或www.cdcin.com/jyzx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是由电子标书生成器生成,需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进行读取,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北京金润方舟软件有限公司宇工:028-86694886。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27日9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八宝街11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锦江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锦江区石胜路金港赛道198号 联系人: 全先生 电 话:028-85913159 |
报名期限: | 2012/12/3至 201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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