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430147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马尾创安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FZCS招-2012035-2
开标时间:2012-12-27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FZCS招-2012035-2
1、招标条件 马尾创安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已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榕开发改【2012】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范围:马尾创安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内容包括旧沥青路面及水泥砼路面加罩沥青混凝上路面,主要交叉口、人行道、绿化带、交通安全工程及相关的市政管线工程等。 2.2工程建设规模:城市次干路,本路段设计起点位于与江滨大道交叉口,终点为与G104交叉口,全长1350米,宽度26-32米不等,本次以不增加征地拆迁为原则进行加铺沥青砼路面改造,设计速度为40km/h,设置双向四车道,道路两侧设置非机动车道路及人行道。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5工程建设地点:马尾快安投资区。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 2.7监理服务费: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下浮20%计取,即监理服务收费为 19.69万元(计费额暂定为798.2965万元,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计算公式: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收费基价×1.0×1.0×1.0×0.8),投标单位若不按以上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废标处理。监理费结算时,监理服务费用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以施工结算价所对应的基价,专业调整系数按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1.0、高程调整系数按1.0及浮动幅度值(-20%)进行计算调整。工程结算总价和监理服务费最终以马尾区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意见为准。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3.1.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者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证书上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项目施工期间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总监;本招标文件所称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为: ①在本招标建设项目以外的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系该工程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即认定其有在建工程。对于中标通知书中未载明总监理工程师或直接委托且无中标通知书的工程,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系该工程监理合同中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即认定其有在建工程。 ②变更有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的,须在变更满一年后方有资格参加本招标建设项目的投标(因项目本身原因无法按期开工或停工三个月以上的除外)。 3.1.4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6投标人企业法人和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也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1.7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1.8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1.8.1投标人近3年来至少完成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1.8.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8.3 “近3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3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的同类同等工程套用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类别,等级二级)。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可从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二层204~207室)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2012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5.2招标文件每份工本费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二层204~207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青洲路6号 电话: 0591-83981601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六层,邮编:350011; 电话:0591-28062846,传真:0591-28062881; 联系人: 小姜。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市马尾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3500 1616 5070 5250 8878 汇款凭证上应注明:“(填入本项目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退还保证金联系电话: 0591-83984047 ;联系人: 财务人员 。 有关退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从2011年7月1日起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在收到各投标单位缴交的投标保证金不开收款收据,各投标单位在退还投标金时也无需提供收款收据。退还保证金办理程序如下: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带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务必与汇入保证金时汇款方账号一致,若在公示期账户变更,还需提供相关证明)于结标后附注工程名称交于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处。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将在收到招标代理公司退还保证金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采用批量付款方式退还于各投标账户。由于各投标单位未及时提供详细准确的账户信息引起的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或错汇的情况,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概不负任何经济、法律上的责任。 交易中心: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二层204~207室 |
报名期限: | 2012/12/10至 2012/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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