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43885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松兰大道一期建设工程(来薰路至松兰山景区)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目湾新城松兰大道一期建设工程(来薰路至松兰山景区)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投复[2012]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目湾新城松兰大道一期建设工程(来薰路至松兰山景区) 2.2工程地址:大目湾新城区域 2.3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2474.51米,道路红线宽60米,桥梁4座 2.4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2.5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2.6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2.7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监理服务(不含路基、给水、绿化工程)。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资格;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经象山县住建局通过备案登记。 3.4投标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均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13日至2012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的交易员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和交易员证,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报名窗口报名。 报名时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名或http://www.xsbm.gov.cn/zbtb下载)、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和时间及其它条件领取图纸。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万元整。 6.2递交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为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退还。 账户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及账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703001040012500 6.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开标大厅)。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 8.1发布时间:2012年月日至2012年月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大目湾新城梅龙路1号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峰东路2号8-10室 联系人:吴叶萍 联系人(交易员):张建荣 电 话:0574-65653863 电 话:13989830111 |
报名期限: | 2012/12/13至 2012/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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