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442110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马尾儒江大道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榕JZ招字[2012]第038号
开标时间:2013-01-06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榕JZ招字[2012]第03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尾儒江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已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榕开发改【2012】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项目范围:马尾儒江大道道路改造工程,改造路线全长3564米,道路宽度28米,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道路改造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工程内容包括:路面改造、给排水、电力电缆沟、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 数量规模:道路东起下德路交叉路口,西至华映路交叉口,改造路线全长3564米,道路宽度28米,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工程施工发包价26907299元; 结构类型:/;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区财政统筹安排;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等:已具备施工条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位于马尾快安投资区内,道路东起下德路交叉路口,西至华映路交叉口; 2.3 监理服务期要求: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30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闽价房[2007]273号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报价取费规定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56.54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为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1.3 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本项目投标及监理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监理任务的总监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4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1.5 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7 近三年投标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承担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 3.1.8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说明:近三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3年;界定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别及等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工程同类同等界定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二级。 3.1.9投标人没有违反《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及其补充意见(闽建建[2007]20号)规定。 3.1.10投标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零陆佰元(¥10600元)。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14日至2012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工本费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伍拾元整(¥550元),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派专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送达;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拟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身份证复印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到场登记(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的和非专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根据榕建招[2011]24号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8.3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报送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青洲路6号 电话:0591-83981601 联系人:陈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2号温泉商场(金百合大酒店)附属楼三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855657 传真:0591-87678286 联系人:吴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市马尾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3500 1616 5070 5250 8878。 汇款凭证上应注明:“(填入本项目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退还保证金联系电话: 0591-83894047 ;联系人: 财务人员 。 有关退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从2011年7月1日起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在收到各投标单位缴交的投标保证金不开收款收据,各投标单位在退还投标金时也无需提供收款收据。退还保证金办理程序如下: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带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务必与汇入保证金时汇款方账号一致,若在公示期账户变更,还需提供相关证明)于结标后附注工程名称交于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处。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将在收到招标代理公司退还保证金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采用批量付款方式退还于各投标账户。由于各投标单位未及时提供详细准确的账户信息引起的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或错汇的情况,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概不负任何经济、法律上的责任。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二层; |
报名期限: | 2012/12/14至 2012/1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