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445578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长乐市首占新区西岱湖及防洪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闽建咨业[2012]20号-J 开标时间:2013-01-09 所属行业:水利水电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首占岱湖清淤整治及防洪渠工程建设管理处 所属地区:国内 长乐市首占新区西岱湖及防洪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咨业[2012]20号-J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首占新区西岱湖及防洪渠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2】89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首占岱湖清淤整治及防洪渠工程建设管理处,现该项目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委托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乐市首占新区西岱湖及防洪渠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长乐市首占新区西岱湖;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17316900元,本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下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的方法计取,计人民币476606元,下浮20%,即为人民币381285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含后期图审后补充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2.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工程延期二个月内监理服务酬金不予增加,超过二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每月人民币4万元支付酬金,因各种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监理人员也应暂定服务,此阶段不予支付监理服务费; 2.7工程质量要求:水利工程部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注:本项目中的园林景观、园林绿化部分必须由具备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以上)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接,若中标人不同时具备此专业承包资质的,须将该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分包需经发包人批准)];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3.4投标人主办方须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书》;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12月 17 日至2012 年12月 21 日,每天上午 9 :30时至 11:3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30时至16:30 时,到 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电大厦2层)-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水利综合评分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长乐市首占岱湖清淤整治及防洪渠工程建设管理处 开户行:100031533080010001 帐 号: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1月 9 日下午15:00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电大厦2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建水利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首占岱湖清淤整治及防洪渠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郑工 电 话: 18960751533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保福路67号二幢三层 ,邮编: 350002 电话: 13859053067 传真:0591-88203396 联系人: 林小姐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水利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电大厦2层 |
报名期限: | 2012/12/17至 2012/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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