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45753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宜宾市翠屏区李庄古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GC20121221003所属地区宜宾 项目名称翠屏区李庄古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1日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6日15时 翠屏区李庄古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办发[2011]412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市发改[2012]比选备案第47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翠屏区李庄古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建设地点翠屏区李庄镇文星街1号 实施时间9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道路硬化2500米,人行步道1500米,给排水管网及照明0.65公里,古街环境整治等 建设资金财政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翠屏区李庄古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2009年以来应具备类似工程业绩2个,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2)如采取A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开户许可证、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传真或送达比选人。(3)被抽中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12月21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2年12月26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翠屏农商行李庄支行 账 号:88150120061840546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监理1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一次性报价 18.72 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2年12月27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翠屏区李庄镇文星街1号 邮 编:644009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831-2440545 传 真:0831-2328110 电子邮件(E-mail): 2012年12月21日 (公章) |
报名期限: | 2012/12/21至 2012/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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