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461724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郑州市金城大道第五标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郑州市金城大道第五标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JSC2012-G-15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城大道第五标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金水杨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金城大道第五标段工程 2.2 项目概况:金城大道位于杨金产业园区内,西起金城大道跨贾鲁河桥,东至107辅道。本项目桩号K7+365~K7+660(桥梁)及K7+660~K7+933.24(道路),长度568.24米,其中桥梁施工范围295米,道路施工范围273.24米; 2.3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 2.4 工程概算:约9000万; 2.5 工期监控目标:依据施工合同工期; 2.6 招标范围: 包括桥梁、道路、绿化、绿化灌溉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报名监理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近三年有效履行合同,无严重违约,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4 项目总监资格: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 其他要求: ①企业拟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均持证上岗。 ②对于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6 为贯彻落实郑财办购〔2012〕8号《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小型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声明函格式详见郑财办购〔2012〕8号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潜在投标人须持本招标公告先到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4.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4日至2012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4.3报名地点: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嵩山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中原商务6楼招标代理部); 4.4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授权书、《中小企业声明函》留原件,其他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5凡外市进郑建筑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时,应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郑信用登记证》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进郑信用登记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6凡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时,应先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7招标文件发售:另行通知,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 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金水杨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鸿苑路56号 联 系 人:崔局长 电 话:860599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嵩山路10号中原商务6楼 邮 箱:fydl6688@163.com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8873682 传 真:0371-68866632 时间: 2012年12月24日 |
报名期限: | 2012/12/24至 2012/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