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46557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镇江南山新城?官塘新区水系整理及生态环线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镇江市交通投资建设发展公司的官塘新城市政管道工程监理 已经镇发改投资发[2010]282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BT(投资、建设、移交)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资格预审。 二、 镇江市准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镇江市官塘新城 (2) 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9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年3月15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高级技术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提供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 (3)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信誉:良好 (5)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等情形。 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参加资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在手监理的工程不得超过2个。 8、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审时出具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投标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预审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9、外地进镇的投标人参加报名时,未登记办理企业CA证书的,必须办理企业CA证书后参加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1- 88968012。 10、招标人有权要求对各报名参加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进行约谈,不能赴约者,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 11、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参加资格预审前,按镇政建(2008)55号文规定,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 万元至以下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联系电话:0511-85026056徐会计)。 户 名: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3200175013605250118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港务局分理处 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www.zjcin.com-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它条件:无。 六、请申请人于2012年12月 28 日 17:30 前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持企业CA证书网上报名,有问题请拨打软件公司:15189121651咨询。 投标申请人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七、根据镇建规[2011]5号文件要求,市外监理企业来我市承接监理项目的,应当办理资 质核验手续,提供其注册所在地监理行政主管部门(地市级)出具的诚信证明,经项目所在地监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监理项目招投标手续。 八、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委员会审查制度。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3家(含3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以及镇政建(2006)270号文件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九、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的投标人不及时领取招标文件或者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根据苏建招(2012)191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中招标文件发售费用标准的通知》和苏建招办(2012)2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网上招投标工程于2012年11月26日开始发布的公告启用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 十一、工程评标、定标细则 评标、定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办法。 ①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标合格,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当经评审的最低价有2家及以上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②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如有招标文件规定作为废标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③技术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的技术评委审查技术标是否满足本工程的要求,如不能满足本工程的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 ④商务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会的商务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从最低的开始审查其是否以低于成本竞标。 成本价的认定:监理费报价按照“发改价格[2007]第670号”文取费标准进行取费,浮动幅度为上下20%(暂按总造价9000万元计算监理费)。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高程调整系数为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 如果是,则其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不低于工程成本的三个中标候选人为止,经评审的最低价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价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倒数第三报价作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十二 、监理费支付:无开工预付款,工程建设期间按照审批后的计量所计算的监理费的70%进行支付,剩余的30%监理费在交工验收后两年内付清。 十三、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镇江市官塘桥路 地 址:镇江市寿邱街8号2楼 联系人:孙国方 联系人:包继拯、肖露 传 真: 传 真:0511-85032686 电 话:85363600 电 话:0511-85026054 邮 编: 邮 编:21200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年12月24日至2012年12月28日 负责人:冯政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2年12月24日 |
报名期限: | 2012/12/24至 2012/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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