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479333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总体设计、设计总体总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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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1.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的 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总体设计、设计总体总包服务项目 已经 0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0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申请人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住建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含轨道交通或地铁轻轨)甲级资质; (5)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包负责人:高级工程师;项目总体负责人:高级工程师; (6)企业业绩:近5年来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体设计、设计总体总包业绩; (7)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总包负责人:以相同岗位承担过1个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总体总包设计项目;项目总体负责人:以相同岗位承担过1个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总体总包设计项目;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市外企业须提供进苏州市的资质核验材料(到苏州市行政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进苏资质核验);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业绩定义:2008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以试运营开通日期为准)的或已开工建设(以工程开工建设日期为准)满1年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体总包服务(包括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方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体总包服务);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联合体成员(非联合体牵头方)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体总包服务不能作为业绩。)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通用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3-1-4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3-1-14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1:00 下午起时间: 13:00 下午止时间 15:00 获取文件地点: 6. 请申请人于 2013-1-14 上午 09:00 至 2013-1-14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3-1-14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3-1-14 15:00 7. 备注: 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方式和提交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 时间:2013-1-14上午9:00至2013-1-14下午15:00; 地点: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大厅指定箱; 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直接把报名材料封袋投入指定箱。对于未在交易中心备过案的企业(包括人员),报名单位投箱前,先携带相关信息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至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二楼大厅做信息录入。 二、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封装在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中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1、资格预审申请书(参考通用文本格式,从苏州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网上下载http://www.szcin.com/FileTransferUpload/20089199347160256.doc); 2、附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市外企业进苏资质核验书复印件;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包负责人、项目总体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一般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 (6)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包负责人、项目总体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一般为合同、若合同无法体现相应要求内容的则可附上业主证明等补充材料); (7)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资格预审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劳保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均以查验的原件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3年1月14日下午15:00~16:30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核实地点:苏州建设有形市场二楼。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业主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4、本工程需核实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2)市外企业进苏资质核验书;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般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 (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包负责人、项目总体负责人)职称证; (5)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包负责人、项目总体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般为合同、若合同无法体现相应要求内容的则可附上业主证明等补充材料); (6)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包负责人、项目总体负责人)劳动合同; (7)委托代理人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三、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照建设部文件规定采用“合格”与“不合格”进行资审。若资格预审合格单位超过九家则全部入围。 8.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 徐秀萍 传真: 0512-69899100 电话: 0512-69899102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性别: 男 卡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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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1/4至 2013/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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