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草坝路(人民路-江海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工程地点:海安县城; |
(2)工程规模:草坝路(人民路-江海路),总长度约810米,宽36米;本次招标段投资额约1900万元 |
(3)招标范围:道路、桥梁、路灯、绿化及管网工程施工监理; |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 3 月 18 日到2014年03月 31日;工期:378日历天 |
(5)质量要求:合格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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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平方米) |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
HAX201212113461949 |
道路、桥梁、路灯、绿化及管网工程施工监理 |
道路总长度约 810 米,红线宽36米,污水管道约475米,雨水管道约1558米,16+20+16m的简支板桥梁一座以及强电排管、路灯安装、绿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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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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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7)其他:企业及总监近三年(2009-2011年)承担过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或桥梁)工程监理。(须提供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
3.2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3年1月4日到2013年1月24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24日 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非全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