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491929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九乡河生态公园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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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编号: NXL120036-01FG 1、招标人南京仙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九乡河生态公园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仙大委复字【2012】1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的投资总额约6000万元。 2、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本招标工程概况: ⑴工程项目名称: 九乡河生态公园项目工程监理 ⑵初步发包方案编号:NXL120036 ⑶工程地点:位于312国道以南,南大和园南侧道路以北、九乡河东路以西、九乡河东侧河道保护线以东 ⑷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⑸建设内容:九乡河生态公园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景观绿化、道路、排水、照明、公共配套设施、预留用地场地平整及围墙等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⑹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00公顷 ⑺工期:90日历天 ⑻监理合同估算价:约90.15万元(监理计费额按6000万元计算) ⑼划分 一 个标段 ⑽招标内容:九乡河生态公园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景观绿化、道路、排水、照明、公共配套设施、预留用地场地平整及围墙等)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 4、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⑴、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及以上资质; ⑵、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⑶、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⑷、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方法: 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同时也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3年01月09日至 2013年01月16日止,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报名,或在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并在现场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与工程图纸(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投标报名时间同步)。 6、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资格后审。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不良行为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七)总监不允许有在监工程;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总监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4、开标时,投标报名的总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总监资质证书原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当场核对其有效身份原件和总监资质证书原件,投标的总监未能到达开标现场和提供不了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总监资质证书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5、招标文件为500元/份。 6、投标申请人如果最终中标,必须将中标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放在招标人处保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退还。 7、依据苏建函建管【2011】887号《关于公布承担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和省示范、优秀监理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件规定,投标申请人必须为文件中公示的“承担全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中的单位。 8、本工程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如下: 工程监理招标评分细则
注: 1、监理大纲内的每项得分有基本内容的按分值的60%打分;所述内容措施可行、有针对性的按分值的80%打分;所述内容的措施非常好,针对性很强,内容很全面按分值的100%打分。监理大纲如无重大偏差至少得得18分。 2、以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相关人员的资料及证书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原件必须单独密封并附明细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过时递交无效),无原件不得分,公证件、扫描件不作为原件认定。 3、认定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监理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缺一不可。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所示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原件所示为准。 4、总监、监理人员、业绩所涉及到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并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得分。在投标文件中未见复印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全以致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证明业绩特征的)的原件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监理大纲项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投标人总得分整数与小数后两位均一致的情况下,招标人有权选择中标单位。 7、监理人员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8、证件处于换证等状态或注册已经建设部网站公告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接受证明。江苏省建设厅出具的监理工程师换证《申请材料接受凭证》原件视同于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公证件、扫描件不作为原件认定。 9、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10、投标人提供的人员证书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人员注册的真实性进行网上核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联系人:恽虹、鲍雪婷 电 话:025-83727765 、025-83701684 传 真:025-83731796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83号东边门310室 邮政编码:2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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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1/9至 2013/1/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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