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01585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巩义市回郭镇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巩义市回郭镇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人为巩义市回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2】45号; 2.2工程地点:巩义市回郭镇伊洛河大堤南岸,引河西侧; 2.3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5000立方米; 2.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自筹;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保修期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4 200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有类似污水处理监理经验; 3.5外地进豫企业报名时必需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4.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3年1月14日至2013年1月18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X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须提供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企业提供),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份需加盖企业公章、A4规格)。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巩义市财政局公众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回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主任 0371-64234380 代理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 联系人:方女士 电 话:18937150570 传 真:0371-67261777 邮 箱:longhuadl@163.com 2013年1月14日 |
报名期限: | 2013/1/14至 2013/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