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10613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泰兴市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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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泰兴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工程处的泰兴市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兴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工程处的泰兴市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江苏省水利厅以苏发改农经发[2012]772号批准建设,现委托泰兴市永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虹桥镇新市社区、虹桥镇蒋华社区、古溪镇横垛社区、分界镇分界社区、分界镇长生社区、黄桥镇刘陈社区、根思乡老叶社区
(2)工程规模:共铺设村间输水管道
(3)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 3600万元
(4)招标工期:工期 150 天。
(5)付款方式:按进度支付,工程开工时付10%,期中及工程竣工验收前各付35%,余款待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给招标人后一次性付清。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泰兴市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等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 一 个标段的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应包括给水排水工程),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与工作单位(申请人)一致,且满足苏建工[2007]168号文件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不良行为: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公告)期间的;
(2)行贿犯罪记录:近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限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事务负责人于2013年 1 月 18 日至2013年 1 月 24 日,每日上午 8时至 11:30时,下午 14时至17:30 时,到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9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100元。
4.2报名要求
如由投标事务负责人报名登记,则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含由投标人为投标事务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完成报名。
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登记,则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以完成报名。 注:(1)投标事务负责人的要求及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关于明确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的通知》(泰建招(2010)9号)文件执行(请登陆www.txcetc.com查询); (2)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www.txcetc.com查询泰建招〔2012〕1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提交相关人员社保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 (2)招标人于 2013 年 1 月 30 日 9 时对报名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请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光盘100元/张,售后不退。
5.3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换取缴款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缴纳形式: 电汇 ,户名: 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32001766344052501958,开户银行: 建行泰兴市中兴路支行 。
6. 本工程为资格预审,审查内容和评标办法见附件。
7.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
8.招标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
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公示栏
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txcetc.com)
泰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tzcetc.com)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
9.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事务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同时递交;
(2)项目总监须持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活动;
(3)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见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4)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的70%计取,上述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另行支付给招标代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泰兴市大庆路东路20号
联系人:刘敏俊 电话:1380901616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9室(星火路与府西路交界处)
联系人:茅 莘 电话:13951173322/0523-87766859
附件一: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投标事务负责人的投标报名时提交的经公证部门公证的符合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公证件的原件(包括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拟派总监及监理部组成人员由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的要求请登录www.txcetc.com查询泰建招[2012]14号文件规定);
7、《市外监理企业进入泰兴承接监理业务资质核验登记表》(指企业注册地不在泰兴市区域范围以内的企业)(原件及复印件);
8、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附件二:
表一:符合性审查表
投标人名称:
说明:1、未出现上述情况的,评标专家在审查结果栏打“○”,评审意见栏可以不填意见;如出现上述情况的,评标专家在审查结果栏打“×”,并在审查意见栏内注明相应的原因。
2、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废标处理。
3、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
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
日期:
表二:监理商务标评分表
投标单位名称:
说明:1、类似工程是工程造价不小于本工程80%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监理项目部人员最低配置为:投标须知前附表
3、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所有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的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得分。
4、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5、荣誉得分时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若干意见》(苏建工【2007】168号文件规定,属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的,加分时限为自表彰决定印发日期一年;属省示范监理项目的,加分时限为自表彰决定印发日期两年;属省示范监理企业的,加分时限为自表彰决定印发日期两年。获得江苏省以外相应荣誉的,参考上述荣誉加分时限。
评委签名:
日期:
表三:监理技术标评分表
投标单位编号:
说明: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所有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的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得分。
2、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专家对个投标文件定量打分时,需在“扣分原因”栏内详细写明理由。
评委签名: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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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1/18至 2013/1/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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