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10750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四路、三结点”城区绿化美化化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NZXZ-2013-010
开标时间:2013-01-29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园林管理局 所属地区:国内 公 告 招标编号:NZXZ-2013-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路、三结点”城区绿化美化化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宁发改审批【2013】5号、宁政文【2012】372号、宁德市人民政府【2012】83号、宁国投【2012】110号、宁政文【2011】10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园林管理局,招标人为宁德市园林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东路、福宁路、天湖路、万安路、火车站广场; 2.2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闽东路、福宁路、天湖路、万安路、火车站广场行道树补植工程,总投资约1670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闽东路、福宁路、天湖路、万安路、火车站广场种植乔木、灌木、草皮、地被类植物绿化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 2.4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5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月,计划施工总工期 20个月。 2.6监理服务期: 20个月(未含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 2.7本项目招标人暂定的监理服务费用为46.18万元人民币(本项目的监理费计算过程:依据《宁德市“五大战役”建设项目改进招标投标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办[2010]297号)的精神及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报价取费范围计算并下浮35%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0.8;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资金来源:宁德市国投公司筹措。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它需说明内容)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备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总监理工程师目前无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5)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200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市政园林景观工程造价 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2009年1月1日以来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市政园林景观工程造价 500万及以上的工程项目。 (6)投标人和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未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7) 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的; (8)2012年1月1日以来未出现连续发生两起四级或一起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3根据《闽检会[2004]10号》、《宁检会[2010]3号》文等文件精神,如经检察机关查询确认中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4本工程对投标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发售招标资料的时间为2013年 1 月 19 日至2013年 1 月 23 日,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售标);出售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招标资料每份售价120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资料的发售采用无记名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 2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收单位: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2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是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应持法人授权书)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本项目采用 随机抽取法 的评标办法。 招标人:宁德市园林管理局
地 址:宁德市南岸公园 邮编:352100; 电 话:0593-2817980 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盈丰佳园1号楼501室 邮编:352100; 电话:18033982811; 联系人:郑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 帐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36010101400022365 。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电 话: 0593-2985037 |
报名期限: | 2013/1/19至 2013/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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