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43984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新疆 |
工程名称: |
新疆喀什市明宇广场基础设施外配套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本招标项目喀什市明宇广场基础设施外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工程已由喀市发改项目[2013]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喀什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喀什市明宇广场基础设施外配套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喀什市西二环南侧、克孜河畔 2.3 建设规模:克孜河北路、明宇路、明宇二路道路修建及其附属工程(给排水、园林绿化、电线路灯)。 2.4.工程投资总额:3755.5万元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本工程招标共分两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1)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2)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含叁级)以上的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拟选派建造师证及五大员证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资格审查文件两套、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监理单位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丙级监理资质以上(含丙级)监理单位报名参加。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选派总监理师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外地监理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施工及监理投标企业请于2013年2月19日至2013年2月2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10时00分至14时00分,15时30分至17时30分到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同时到喀什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及备案,接受监督。不接受电话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按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通知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招标人:喀什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培盛 联系电话:15199853816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地 址:喀什市天南路115号安泰小区5单元501 联系人:李燕 电 话:15894033508 传 真:0998-2538198 监督单位:喀什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监督电话:0998-2538198 |
报名期限: | 2013/2/19至 2013/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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