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4450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永兴县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承接大道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本招标项目永兴县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承接大道道路工程已经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招核【201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沙开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永兴县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代建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代建单位银行融资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综合说明: 招标编号:HNDHZB1302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永兴县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道路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相应的市政和城管等一体化配套设施。总投资为98914218.15万元,监理取费以财政评审98.9万为基数。具体工程概况如下: 招标范围:包括承接大道道路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240日历天;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1】291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无在监项目; 4、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且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5、 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 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帐户名:永兴县招标投标管理局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永兴县干劲路支行 账 号:1003 3307 9070 0100 02 3、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永兴县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承接大道建设工程监理”,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四、购买招标文件条件:购买时须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本人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员证等与资格条件相关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五、 购买时间:2013年2月19日8;00至2013年2月25日17;30止,逾期不受理。 六、购买地点: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兴县环保局一楼) 七、招标单位:长沙开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永兴县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代建部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327357778 八、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何女士 联系电话:13975561980 15973581618 |
报名期限: | 2013/2/19至 2013/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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