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48779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长沙高新区麓天路、告麓云路等七条市政道路沥青路面提质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高新区麓天路、麓云路等七条市政道路沥青路面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12]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沙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高新区麓天路、麓云路等七条市政道路沥青路面提质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高新区麓天路、麓云路等七条市政道路沥青路面提质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监理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建设规模:麓天路、麓云路、麓景路、麓枫路、麓松路、咸嘉湖路及文轩路等七条道路提质改造,改造面积约31万m2,投资估算约为3600万元。 4、招标范围:麓天路(麓谷大道-雷锋西大道)、麓云路(枫林路-桐梓坡路)、麓景路(岳麓大道-桐梓坡路)、麓枫路(枫林路-岳麓大道辅道)、麓松路(旺龙路-枫林路)、咸嘉湖路(麓景路-麓云路)及文轩路(麓松路-麓谷大道部分路段)等七条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自筹。 8、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其中施工期为12个月。 9、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1〕291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且按规定经年检合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册类别为市政工程,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 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配备的人员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且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4、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本省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6、拟任本次投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3年1月份社保证明,社保应能经网上查询,外地企业提供当地社保管理部门联系电话),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7、投标人需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总监除外)无在监工程的承诺。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 9、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交标书截止日期前到长沙市建委市场处办理机构入长备案手续后,方可参与投标(咨询电话:0731-88665274)。 10、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总监)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省外企业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递交《法人承诺书》原件。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高新区麓天路等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高新区麓天路等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22 日至2013年3月15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 2、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 2 月 26 日17:00(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以不署名的方式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电子文档中不得透露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3 月 15 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本项目行政监管长沙高新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995278 九、招标人招标人:长沙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报名期限: | 2013/2/22至 2013/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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