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492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成都邛崃市南宝山羌文化保护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
工程简介: |
一、本项目经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邛发改审批[2010]246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邛发改比选备案[2011]037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邛崃市林业和旅游管理局 项目名称 邛崃市南宝山羌文化保护项目 建设地点 邛崃市南宝乡 实施时间 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新建南宝山羌文化保护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入门景观、文化广场和祭祀广场建设,配套停车场、道路及绿化工程 建设资金 总投资353.80万元,业主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及申请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其他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邛崃市南宝山羌文化保护项目监理(第二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①比选申请单位2008年至今已完成2个及以上市政公用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 ②《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省外企业提供); ③投标人须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及《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④若选择直接向比选人提交参选保证金的请在转帐支票摘要栏必须注明“邛崃市南宝山羌文化保护项目参选保证金”并报名截止前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银行进账单传真至邛崃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传真028-88761162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1年06月0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06月09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邛崃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行 账 号:0228 0000 0120 1500 0018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监理1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一次性报价7.2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1年06月10日14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邛崃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邛崃市司马大道168号市政务中心6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比 选 人(全称):邛崃市林业和旅游管理局地 址:邛崃市东星大道150号邮 编:611530联 系 人:陈晓虎联系电话:028-88774433传 真:028-88774433 电子邮件(E-mail): 2011年06月03日 (公章) |
报名期限: | 2011/6/3至 201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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