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5307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高新区建新路(开发路-星火北路)道路新建工程建新路(开发路-星火北路)道路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人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 建设项目建新路(开发路-星火北路)道路新建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建字【2011】4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投资总额 1500万元。
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⑴工程项目名称:建新路(开发路-星火北路)道路新建工程
⑵初步发包方案编号: BGX110023-01FG
⑶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⑷建设内容:道路工程
⑸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⑹工期要求: 180天
⑺工程地点:高新区建新路,西起现状的开发路交叉口,东至规划建设中的星火北路
⑻工程规模:道路总长1.06千米,红线宽度30米
⑼工程合同估算价: 33.68万元
⑽划分一个标段
⑾招标内容: 监理
⑿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四控三管一协调工作
三、报名资格条件:
①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总监资质要求: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四、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同时也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和现场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6月3日至2011年6月10日;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下午 16时 30分,前四天在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2号后楼101室)报名,最后一天在高新技术开发区丽景路2号A幢报名。
五、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⑴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⑵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必选条件的内容为: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书要求;
⑤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内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⑦总监无在建工程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⑶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内容:
①企业自2008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以监理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缺一不得分,金额以合同中明确的造价金额为准);
②项目总监自200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以监理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缺一不得分,金额以合同中明确的造价金额为准);
六、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①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②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
③项目总监的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可以同时兼得;
④项目总监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作为弃权处理。
⑤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监理人员名单及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11年1月至2011年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将该资料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无法提供齐全的、符合要求的以上资料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资审不合格者定为废标。
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细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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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1/6/3至 201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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