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57265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五路、北湖路、环湖路市政道路及3号排洪渠工程施工监理(三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FJJL2013-ZB005
开标时间:2013-03-28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所属地区:国内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五路、北湖路、环湖路市政道路及3号排洪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L2013-ZB005号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五路、北湖路、环湖路市政道路及3号排洪渠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以岚综实经发 [2011]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BT模式建设 ,招标人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组团建设指挥部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 2.2工程建设规模:建安造价约12.962亿。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子项一——金井五路 金井五路为金井湾片区内一条重要城市次干路,北起金井湾(道路桩号K0+000),向南延伸至如意路(K6+367.206),道路途经金井二路、北湖路、如意路、平岚岭路、天大北路、金井四路、金井一路、屿仔路、环岛路等12条规划道路。规划的金井五路路线总长度6367.206米,计划总投资约5.09亿元,其中建安造价约3.431亿元。 (2)子项二——环湖路 金井一路东侧段为金井湾片区内一条重要城市次干路,南起金井一路,呈圆弧状向北延伸至金井一路,道路全长1634.935米,红线宽度32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30km。道路途经如意纵一路、北湖路、政区二路、政区一路、鹅头尾路、临湖五路等6条规划道路。金井一路西侧段为金井湾片区内一条重要城市次干路,东起金井一路,呈圆弧状向西北延伸至金井一路,道路全长3701.769米,红线宽度32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30km/h。道路途经临湖六路、天大北路、屿仔路、临湖七路、湖边路、临湖一路、临湖二路、临湖三路、临湖四路等10条规划道路,计划总投资约8.3亿元,其中建安造价约6.365亿元。 (3)子项三——北湖路,北湖路为金井湾片区内一条重要城市次干路,西起环湖路(道路桩号K0+000),向东延伸至坛西大道(K3+748.412),道路全长3748.412米;从环湖路至金井二路道路红线宽度32米,从金井二路路至坛西大道道路红线宽度24米,城市Ⅱ级次干道,全线均为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计划总投资约2.8亿元,其中建安造价约2.366亿元。 (4)子项四——天牛河为3#排洪渠,设计景观水位0.80m,设计洪水位在2.97m~2.81m之间,设计渠底高程在-1.20m~-2.00m之间,规划河道顶宽度50m,河道总长约1550m,建安造价约0.8亿元。 2.4 监理服务范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范围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的道路、给排水、综合管线、路灯照明、交通及绿化等业主委托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纸所包含工程内容的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便协调管理服务,以及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2.5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工期完成施工监理。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2.7 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计算,即一子项:525.84万元;二子项:883.75万元;三子项:383.39万元; 四子项: 153.85万元。 2.8本项目(子项)招标有关的单位: 2.8.1咨询单位:/; 2.8.2设计单位: 厦门市政院 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高级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合法变更记录,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来至少完成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投标人拟派出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以来至少完成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本招标项目所指同类同等项目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二级城市道路工程;界定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别及等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下同; 3.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 1 日至2013年3月 7 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一子项每份材料售价人民币3000元; 二子项每份材料售价人民币3000元; 三子项每份材料售价人民币3000元; 四子项每份材料售价人民币3000元;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本项目不安排统一现场考察,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6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3月 27 日17:00时之前确保提交到指定帐户,否则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3 月 28 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平潭县建设局大楼旁( 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 8.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投标信息网( http://ztb.pingtan.gov.cn )上发布 10本招标文件所称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 10.1、在本招标工程以外的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系该工程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即认定其有在建工程。对于中标通知书中未载明总监理工程师或直接发包且无中标通知书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系该工程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即认定其有在建工程。 10.2、变更有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的,须在变更满6个月后方有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工程)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建设单位同意变更的书面函件和已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总监理工程师变更备案的证明材料(变更日期以变更备案日起算),并附在投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之后。” 11、特别说明: 11.1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一至四子项的投标活动,但只允许中一个子项,以子项号前后顺序为准,如子项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再参加余下三个子项的投标活动,子项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再参加三、四子项的投标活动,以此类推。 11.2投标人同时参加几个项目的,投标文件的配置人员可以相同。 11.3,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一至四子项的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只须提交一次即可,但投标文件必须分别提交。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组团建设指挥部 ;
地址: 平潭县北厝镇红山村加田下65号 邮编: 350400;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0591-23156153传真:0591-23156157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燕东庄122号二楼 邮编: 350400 ; 联系人: 罗经理 电话:0591-23131029 传真: 0591-2313102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招标工程名称,可以简写)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潭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直单位代理结算中心 帐 号:4312 6281 0318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县建设局大楼旁(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 |
报名期限: | 2013/3/1至 201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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