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本工程项目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专业壹级项目总监;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一等市政道路工程。
资格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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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3年3月4日13:30时至2013年3月11日11:30时前应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电话:85916080)一楼大厅报名,参加资格审查,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外地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原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
3、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手册;
注:以上1、2、3、4条均为报名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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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2、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3、招标人将于2013年3月14日17时前通知所有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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