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本工程项目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工程专业壹级项目总监;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一等市政公用工程。
资格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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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2013年3月11日9时至2013年3月15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参加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3、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手册;
5、外地入青信用登记证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适用于外地企业);
6、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以上1、2、3、4、5、6条均为报名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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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招标人将于2013年3月18日17时前通知所有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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