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7333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淮安市绿地广场景观绿化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的 绿地广场景观绿化监理工程 已经文件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绿地广场景观绿化监理工程 ; (2)工程地点:绿地广场位于枚皋中路北侧、景会路南侧、明志路东侧、致远路西侧; (3)工程规模:绿地广场景观绿化造价约6000万元; (4)计划工期:约150个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监理服务;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5、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合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申请人无转包、分包、挂靠行为。 ⑷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必须含子项风景园林工程)或综合资质; 说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必须含子项风景园林工程)”,含义为若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且没有另外说明不含风景园林工程子项的均视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含子项风景园林工程)”符合本次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可以参加投标;若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不含风景园林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则不符合本工程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⑸拟选派总监及总监代表资质等级:总监及总监代表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工程必须设总监及总监代表各一名,二者不得兼任且总监不得有在监工程。 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⑺市场准入:江苏省淮安市以外的监理企业在资格预审前须到淮安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场处办理进淮备案手续; ⑻资格预审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2012年1月以来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⑼投标申请人、投标项目总监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详见淮检会【2011】3号文件《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如实提供投标申请人、总监查询记录原件) ⑽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⑾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报名时间和须知: ①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3 年 3 月 11 日至 2013 年 3 月 15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资格预审文件费用100元在资格预审时现场缴纳)。 ②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3 年 3 月 21 日 14 时 30分前到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四 室报送资格预审申请材料,经办人须严格按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同时携带资格预审材料中所列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报送资格预审材料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7、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8、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三家时全部入围;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招标人地址:淮安市福地路1号,新城管委会412室 联系人:袁帅 电话:0517-8363890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海口路9号,留学生创业园22楼 联系人:胡洁 电话(兼传真):0517-83917223 |
报名期限: | 2013/3/11至 2013/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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