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8110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天津 |
工程名称: |
天津天房团泊会馆开发建设项目道路排水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报建编号:1222308120100119 招标备案号:12162011053003 监理招标公告津建交静海监理[2011]06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房团泊会馆开发建设项目道路排水及附属工程 已由 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静发改许可[2010]25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光合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3159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光合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房团泊会馆开发建设项目道路排水及附属工程目,位于团泊新城东区,团泊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内,道路及铺装面积5778平方米平方米,排水管径300-600mm管径,景观绿化面积7800平方米、投资额1361万元,照明工程功率为100千瓦、电压380v以下,投资额额91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团泊新城东区,团泊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天房团泊会馆开发建设项目道路排水及附属工程目,位于团泊新城东区,团泊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内,道路及铺装面积5778平方米平方米,排水管径300-600mm管径,景观绿化面积7800平方米、投资额1361万元,照明工程功率为100千瓦、电压380v以下,投资额额912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四控、两管、一协调。 2.4 工期要求:2011年07月15日 至 2011年08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且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 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 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 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 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静海县建委建管站办理审验资质同时携带总监证及IC卡、并在开标前缴纳5400元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5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6 月7 日 至2011 年6 月13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6月20日至2011年06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光合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奕(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72-74号云翔大厦10层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郭婷婷 电话:23260633 传 真:23260619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李毅 电话:58792341 传 真:58792341 日期:2011 年6 月7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静海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郭振军 电话:28916403 传真:28941105电子邮箱:tjjhxy123@yahoo.cn 受理单位地点:静海县静海镇胜利大街41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
报名期限: | 2011/6/7至 2011/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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