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81892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鼓楼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第二批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鼓楼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第二批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2】145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697.67.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6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鼓楼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第二批改造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 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建设内容:二次供水改造 结构类型:框架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施工合同估算价: 约1456.76万元,监理费约27.92万元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鼓楼区金信花园一期、北京西路71号、华阳家园、汇贤居、千秋情缘、上海路82号、汉中门大街3号、百步坡14号等8个小区二次供水改造、供水泵房、管线改造等 工程规模:估算总投资1630.95万元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和监理业务许可范围: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丙级监理及以上资质 (2)总监资质要求: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相关证书 ②其它资料(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四、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3年 3月14日至2013年3月21日(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审查方法: ① 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及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丙级监理及以上资质,总监:总监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有效证书原件) 5.)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形式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9.)申请人必须是进入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的单位; 10.) 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六、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①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②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总监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④招标文件发放时间:自2013年3月14日至 2013年3月21 日止,上午9:00分至11:00分; 下午14:00分至17:00分,在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领取,费用:300元/份。 ⑤本工程开标时间与开标地点详见《监理招标文件》。 ⑥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如下:
注: 1、 评分细则中涉及的相关人员以注册岗位证书为准(且必须在本公司注册),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公证件、扫描件不作为原件认定,无原件不得分。 2、监理人员若是在换证的,需提供换证证明原件。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投标人提供的人员证书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人员注册的真实性进行网上核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出席开标会;投标的总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证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出席开标会;开标时由公证人员当场核对上述人员及证件,如人员未按规定到场或上述要求的证件不齐全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3、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同网上公告发布时间。 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3年3月14日起至 2013年3月21 日止,具体以网上发布时间为准。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李工 张工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西康路7号12楼 代理机构传真:025-83398906 2013年 3月14日 |
||||||||||||||||||||||||||||||||||||||||||||||||||||||||||||||
报名期限: | 2013/3/14至 2013/3/21 | ||||||||||||||||||||||||||||||||||||||||||||||||||||||||||||||
|